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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遠交警開展“守護港城2024”集中統一清查行動 |
【展會群】
欄目:業內動態
發表時間:2024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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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時間2024年7月11日(農歷2024年6月6日),星期四訊:招遠交警開展“守護港城2024”集中統一清查行動。
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,縱深推進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,按照上級部署要求,7月10日晚,招遠交警組織開展了“守護港城2024”集中統一清查行動。
行動中,大隊結合城鄉酒駕、醉駕違法犯罪規律特點,科學設置執勤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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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時間2024年7月11日(農歷2024年6月6日),星期四訊:招遠交警開展“守護港城2024”集中統一清查行動。
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,縱深推進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,按照上級部署要求,7月10日晚,招遠交警組織開展了“守護港城2024”集中統一清查行動。
行動中,大隊結合城鄉酒駕、醉駕違法犯罪規律特點,科學設置執勤點位,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,共查處酒駕14起,涉嫌醉駕7起,超載15起。
同時,切實提升農村地區、凌晨時段等薄弱環節管控力度;堅持“一車多查”,在檢查酒駕醉駕的同時,同步查處超員、不系安全帶、不戴安全頭盔等顯性交通違法行為,結合實際查處毒駕、涉牌涉證、疲勞駕駛、非法改裝車輛、“飆車炸街”擾民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,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控,有效防范化解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風險隱患,護航群眾平安。
案例一
7月10日20時32分,朱某駕駛魯FX***6小型越野客車行至招遠市辛莊鎮東良后海路段,因實施無證駕駛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,經檢測朱某酒精含量為39mg/100ml,屬于酒后駕車。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。
案例二
7月10日20時10分,王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行駛至招遠市黃草線欒家河路段,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,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5mg/100ml,屬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,違法記分達12分仍駕駛機動車,無牌,準駕不符,民警依法帶其到醫院抽血化驗,待進一步處理。
案例三
7月10日20時17分,許某駕駛車牌號為魯YJ***9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招遠市羅峰府前路路段,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,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許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2mg/100ml,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,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,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。
案例四
7月10日13時23分,郝某駕駛魯F3***P號輕型普通貨車行至夏甸鎮留仙莊村路段,因無證駕駛、再次酒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,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郝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6mg/100ml,民警依法對郝某做出行政拘留9天并處罰款3000元的處罰。
酒精對駕駛人的危害
1、觸覺能力降低
飲酒后駕車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腳觸覺較平時降低,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、剎車及方向等。
2、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
飲酒后,人對光、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,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。
3、視覺障礙
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,視像不穩,辨色力下降,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、標志和標線。飲酒后視野還會大大減小,視像模糊,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,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。
4、疲勞
飲酒后易困倦,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、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。
(來源:山東省煙臺市“招遠交警”微信公眾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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